第295期:《浙江师范大学报》

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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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陆萍萍)12月29日,学校在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陈德喜主持,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规划,围绕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分析,讨论近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情况,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听取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有关资产领域风险排查整改情况汇报。
  
  陈德喜充分肯定了资产领域风险排查整改工作,他指出,资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纪委和审计做的很多工作也显现了效益和效果。下一步,一要抓好干部队伍。对出现的问题要引以为戒,着力加强后勤干部队伍建设;二要抓规范管理。要清理管理范围,加快落实人员岗位调动;三要抓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二级单位、公司、中心和科室要一级一级落实,层层传递责任;四要抓效益。要用心计划、决策,每个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要制订合理方案,聘请专家论证。
  
  陈德喜对照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文件,分析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报告。针对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主要是贯彻《准则》《条例》,要入脑入心;二是加强分析研究,特别是与业务有关的工作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来分析;三是加强监督,特别要加强审核、会计和审计监督,党委要负全面监督责任;四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要提高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二级单位的教育要贯彻到位,解决教育入脑入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五是要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特别要落实到业务工作和具体人员上去。
  
  校长、校党委副书记蒋国俊作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并对分管的杭州校区、外事、审计工作和联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
  
  纪委书记牛东红汇报近期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情况,介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具体内容。
  
  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