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期:《浙江师范大学报》

我校与香港教育学院签署学生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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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毛锡龙)12月20日,校长吴锋民代表我校与香港教育学院签署学生交流项目协议。协议规定,从明年秋季开始,双方每年可互派互免学费交换生。
  香港教育学院成立于1994年,由当时的4所教师培训机构和语文教育学院合并而成,为全港最大的师训机构。学校下设课程与教学学系、文化与创意艺术学系、中文学系、英文学系等14个学系,并设有评估研究中心、儿童研究与创新中心、大中华研究中心等16个研究中心,开设一系列教育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教育证书课程,以及各种在职教师进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