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期:《浙江师范大学报》

浙师大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

会议要求,全校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落实,全心全意谋发展,以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筑牢学校事业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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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萧班)3月6日,浙师大党委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师大党委书记蒋国俊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突出的政治性、系统性、统领性和针对性;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也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党员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党的政治建设统揽全局的重要地位和将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好对《意见》《条例》的学习研读。特别要结合学校发展与自身实际,开展有深度的思想研究、有热度的集中研讨、有温度的理论阐释,全面把握两项制度的核心内涵和根本要求,切实做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全校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会议要求,全校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落实,全心全意谋发展,以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筑牢学校事业发展根基。要全面梳理党的建设领域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照《意见》《条例》要求,对标对表查摆问题、客观全面剖析原因、保质保量做好整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不断增强依法治校的思维和能力,以大学章程的细化落实为抓手,以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为契机,全面做好校内制度规范的废改立释,进一步完善机制、(下转第2版)